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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免费服务难保 免费电子邮箱不能“免责”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人民网 更新时间:2008-4-1 8:41:43
  当前不少知名网站都为用户提供了免费邮箱的服务,但用户在享受免费的同时也在不断地遭受邮件丢失、频繁出现垃圾邮件等问题的困扰,申请免费邮箱还要接受“免责”协议,这些烦恼让使用免费邮箱的客户有口难言。

  用户:邮箱免费 服务难保

  从事媒体工作的刘女士每天都要通过邮箱来接收信件。几天前她发现自己的邮箱无论是在家里还是在单位的电脑都无法登录。致电该网站的客服后,得到的回答是该邮箱正在进行服务器转移。而之前在该网站的页面上并没任何相关提示,客服人员甚至无法给出邮箱恢复正常的具体时间。

  不少免费邮箱的用户都有这样的疑问,网站究竟会对免费邮箱的用户提供怎样的服务呢?记者先后两次拨通了某知名网站的客服电话。第一个工作人员的答复是:登录失败有可能是服务器正在进行扩容或维护,网站方面无法提前提示用户,只能请您再换个时间登录试试,而在防止信件丢失方面网站是无法提供保证的。而另一个工作人员却表示,出现信件丢失情况时,网站会帮助用户进行检测并尽力找回,如果是由于网站方面的失误造成的问题,会和用户协商如何解决问题。同一个客服电话的不同客服人员先后给出了完全不同的回答。

  网站: 签“协议”就能免责

  “本公司对网络服务不承担任何责任,即用户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本公司不保证服务一定会满足用户的使用要求,也不保证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不作担保。”这是某网站申请免费邮箱时需要用户阅读的《网络服务使用协议》。网站上提示,只要用户填写完申请表并点击“提交”,即表示同意接受该协议。

  对此协议网友的看法不一。网友“小鱼儿”表示,既然是“免费午餐”,商家自然没有义务保证服务的质量,而且在免费邮箱的注册过程中,《使用协议》也有明确说明,用户有权不接受商家(网站)提供的服务。同时也有网友表示,虽然电子邮箱是免费的,但网站以“免费”为由头通过用户的点击率间接获得了商业利益,因此网站应该对“免费邮箱”的服务负责。据了解,在一些免费邮箱的《使用协议》中还对用户的个人资料做出了说明。一旦用户同意协议,商家(网站)就能以维护自身商标权等各种各样的理由透露甚至公开用户的个人信息,许多网友对此都非常不满,认为商家有可能利用协议泄露用户的隐私,并以此牟利。

  律师:“对价”关系 不能免责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律师苏文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即使网站提供的是免费邮箱,但绝不代表网络提供者可以免责。协议签订后网络提供者和用户之间形成的是服务合同关系,只是用户不是用现金的方式支付给网站来获取邮箱的使用权。而网站会通过用户的点击率收取广告利润,也就是说网站从免费邮箱用户身上获取了间接利益,双方是公平的“对价”关系。

  用户在与网站签订免费邮箱使用协议时第一要注意协议是否有免责方面的条款;第二,如果有,再看此条款是否是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重复使用、在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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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录入:haohao    责任编辑:hao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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