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我的许可就进入我的邮箱取证,我要告你侵犯商业秘密!”昨日,四川中光高科产业集团(简称“中光集团”)董事办副主任赵恒说,前员工李某离职后,公司向员工发了一封邮件,要求公司员工警惕被李某“诱惑”。随后,李某将公司发该邮件的负责人马某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告上法庭,但李某出具的证据却显示,这封邮件是从赵恒的公司内部邮箱截取而来,公司将起诉李侵犯公司商业秘密。
赵恒称,他还担任集团项目总监一职,掌握了集团公司及成员公司大量的商业秘密。赵恒所掌握的商业信息都是通过在集团公司的工作邮箱与客户进行接洽、沟通。“他这样的行为,已经侵犯了我们公司的商业秘密。”赵恒告诉记者,中光集团正准备将李某以侵犯商业机密为由告上法庭,并向李某索赔65万元。昨日,记者拨打了李某的电话,却一直处于关机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