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法院认可电子邮件“借条”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更新时间:2009-7-3 8:52:46
珠海女网友谢女士拿着聊天纪录和汇款凭证,将成都男网友黄某告上法庭,要求对方立即偿还其借款10万元。昨日,武侯区法院公开宣判,认定两人的借贷关系成立,但还款应该按照黄某在网上写的借条归还:从明年10月起,每月还款1500元,直到还完为止。
昨日上午9时30分,武侯区法院对这起罕见的网络借款案公开宣判,原被告双方均没有出现在法庭内,由双方代理律师出庭。
法院审理查明,谢女士和黄某是网友关系。从去年10月起,谢某分4次以转账方式向黄某账户累计转入10.5万元。黄某于去年10月17日向谢某发送电子邮件:“借条因发生交通意外赔付,截止本年12月15日,累计向谢女士借到10万元,本人承诺在完成交通意外赔付后,从2010年10月份起,每月往朱某账户存入1500元正,直至金额累计10万元正即止。五年内(2015年10月6日前)分期偿还所借谢女士的该笔借款。”但黄某至今未向原告偿还借款。
法院认为,双方认可电子邮件的事实和借款关系成立,去年10月17日黄某向谢某发送电子邮件,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双方均应遵照履行。
郑重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邮箱网网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出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发布本文之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中国邮箱网网站赞同或者否定本文部分以及全部观点或内容。如对本文内容有疑义,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最新文章
邮件客户端软件
- 综合
- 文章
- 产品
- 下载
- 热点新闻
- 热门专题
- 热门问题
- 热门下载
- 图片新闻
- 洞穿行业
- 聚焦社会
- 品位人生
- 市场洞察
- 酷邮差评论
- 人物专访
- 邮箱网活动